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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琪芳/專訪
英國公投通過脫離歐盟,震撼全球。我國首任駐WTO(世界貿易組織)常任代表顏慶章分析,英國想要完成脫歐的法律步驟,國會必須先廢止一九七二年訂定的「歐洲共同體法」,再授權首相跟歐盟進行脫離談判,但國會不一定認同公投結果,加上歐盟整合程度太深,脫離的難度非常高,所以英國脫歐還有很多變數。
顏慶章認為,英國脫歐事件對台灣有不少啟發,歐盟沒有一個國家被認為政治地位不對等,但英國仍感到主權減損想脫歐,台灣跟中國洽簽協議應更能感受主權減損,我們為什麼要接受?他說,台灣還是要追求適當的經濟整合,但要慎選整合對象,結合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不對的,結合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應是正確方向,但在反全球化氛圍下,政府要合理說服並提出相關配套。
問:英國公投通過脫歐,是否與英國參與歐洲統合的歷史有關?
答:英國脫歐的過程,與英國加入歐盟的歷史滿有關連的,第一個呼籲歐洲統合的其實是前英國首相邱吉爾,他在一九四六年九月提出「歐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Europe)理念,因為兩次世界大戰對歐洲帶來嚴重傷害,希望走出不愉快的歷史。不過,雖然邱吉爾催生歐洲合眾國,英國卻不認為自己應該參與。
歐洲統合第一階段是一九五七年的「歐洲經濟共同體」,當時英國並未參與,直到一九六一年才表態要參加,但遭法國行使否決權;英國一九七三年才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一九七五年就進行第一次公投要退出,雖然那次公投沒有成功,但由此可看出,英國對於參與歐洲統合一向是「欲迎還拒」的態度。
這次英國公投通過脫歐,對歐洲或英國而言,都不是好事,英國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價,最該負責的是英國首相卡麥隆,他當時在國會選舉時訴求舉辦脫歐與否的公投,因此勝選成為最大黨,雖然他最後強力主張留歐,但公投結果代表他的政治賭注是很大的失敗。
問:外界對於英國公投結果有不同分析,您如何解讀?
答:英國主張脫歐的理由可歸納幾點,第一是「恢復國家主權」。歐洲統合不是單純的FTA(自由貿易協定),而是擴大到貿易、農業及財政政策等,甚至形成單一貨幣。英國參加歐盟的結果,導致國會制定新法或修法時,有六十%來自布魯塞爾(歐盟總部)的決定,所以他們認為影響到國家主權。
這個說法其實似是而非,任何一個國家參與國際組織當然要接受相關規範,一旦接受就會形成主權的減損,不只英國,其他歐盟成員國都一樣。這次英國公投,脫歐派的訴求之一就是要恢復主權,理性思考會認為這個理由不成立,但很多民眾覺得理由成立,這次跳出來主張脫歐的司法部長也持同樣看法。
理由之二就是移民問題,英國一年淨移入超過三十萬人,有人認為這些移民剝奪英國人的工作機會,這些移民大多從事比較底層的工作,所以中下階級感受最深。有人詮釋,這次其實是把反移民公投包裝成脫歐公投,但脫歐能否達到移民的控制?可能會有一點效果,但也不可能完全控制,長期下來可能讓脫歐派再度產生不滿,對英國絕對不是好事。
另外,英國參加歐盟,每年要繳給歐盟的費用占財政支出很大比重,脫歐派認為,不加入歐盟,這些錢就可以留在英國自己用。但歐盟之所以成功,就是統合過程民主化,尊重每一個會員國,不因國家大小或強弱而有不同待遇,所以二十八個成員國就有二十四個官方語言,所有文件要同步翻譯,導致運作成本增加,但應該衝量費用支出跟追求的目標何者重要,像聯合國只有五個官方語言,很多人就埋怨不足。
問:英國脫歐公投的法律效力為何?要完成脫歐的法律步驟有無變數?
答:英國是不成文憲法的國家,一九七三年參與歐洲統合前,國內必須先訂法律,一九七二年訂了「歐洲共同體法」(European Communities Act),國會依法授權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這個法律至今仍存在。脫歐公投對英國國會其實不具法律拘束力,英國想要脫歐,國會必須先廢止一九七二年的法律,再授權首相去跟歐盟進行脫離談判,這件事在國會將如何發展,還有很多變數。
如果這次投票率高、差距大,英國國會很難不認同;但這次投票率約七十二%,得票率五十一.九%對四十八.一%,才差六十多萬票,所以一投完票就有人提出二次公投,還是原本主張脫歐的人提出的,因為投票前脫歐派認為他們可能會失敗,主張若投票率未超過七十五%、贏的一方得票率未超過六十%,應該重新公投,雖然最後脫歐派贏了,他們還是主張二次公投,目前已有約四百萬人提出請求,再次公投可能就翻盤了。不過,我認為重點不是二次公投,而是這次公投得票率差距小,國會可能不會認同,要通過廢止一九七二年的法律,難度很高。
另外,歐盟成員國多數對英國的動作相當不滿意,叫英國要走快走,快來進行脫離談判。根據「里斯本條約」,如果成員國要離開,有兩年時間談判,兩年談不成就完全跟歐盟切斷關係,但歐盟統合深度非常深,除了貿易、農業及財政等,甚至考慮形成共同的外交政策,英國要脫離歐盟,難度非常高,兩年內完成談判很困難。因此,不確定因素會延宕一段時間,影響全球金融市場表現,對全球經濟發展也不利。
問:英國公投通過脫歐,對台灣有何啟發?
答:可從幾個面向來看,台灣對中國市場的過度依賴與馬政府簽署ECFA有很密切的關係,當時「東協加一」成形,國內有些人認為是「東亞版的歐盟」,台灣不能參加會被邊緣化,所以要透過與中國簽ECFA來跟東協加一連結,這完全是一個很荒謬的論述。
首先,東協加一不可能變成歐盟型態,歐盟演進的過程,絕對沒有大欺小、強凌弱,而是用濟弱扶傾的方式讓歐盟成長,東協加一完全不可能做到,最近南海爭議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當初馬政府推動ECFA的政策背景就是錯的,當時很多人說擱置政治爭議來進行經濟合作,將來政治爭議也會解決,現在有沒有解決?
另外,英國要脫歐的理由之一,是要恢復國家主權,這個說法雖似是而非,卻是台灣可以思考的。歐盟的成員國沒有被認為不是國家,也沒有被認為政治地位不對等或是要把對方併吞掉,這樣英國都會感受到主權的重要性,台灣跟中國洽簽協議時應該更能深刻感受主權的減損,片面的主權減損我們為什麼要接受?
還有一個不可以輕忽的是,社會上經濟強勢及弱勢者之間不平等的感覺在擴大,相對被剝奪感增加,全球都是如此,這樣的氛圍形成反全球化思維,所以現在美國兩位準總統候選人對TPP也有很多意見。而且,從歐洲經驗來看,區域整合並非經濟發展的萬靈丹,如果自己不長進,就會變成負擔,像希臘之於歐盟。
不過,台灣還是要追求適當的經濟整合,對國家發展也是有必要的,但要慎選整合的對象,結合ECFA是不對的,結合TPP應該是正確方向;但TPP跟WTO一樣,有取就要有所退讓,所以政府要合理說服,讓大家了解自由化跟全球化的重要,也要讓受影響者提前了解及調整。
我國首任駐WTO代表顏慶章。(記者王藝菘攝)http://m.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07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