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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世界人權宣言70周年座談會』活動紀錄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處 (2018-11-26)


    1948年問世的世界人權宣言將於12月10日滿70周年。值此重要日子,台灣國際法學會特於11月24日下午舉辦『世界人權宣言70周年座談會』,希望從國際法角度,針對世界人權的發展提出問題與反思: 人權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了嗎? 台灣人權發展的成就與課題又是什麼?

    對此,台灣國際法學會謝英士理事長指出,從樂觀的角度看,「人權」已經不再只是一個「理念」而已,而是「實踐有據」、「落實有方」的一套系統、制度安排;但憂慮是,以當前人權的實際狀況而言,聯合國安理會無法阻止人權迫害事件發生;聯合國的人權理事會多由人權紀錄不彰的國家擔綱;美國國家安全顧問波頓在美國華府聯邦大廈對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的恐嚇言論?區域性的大規模違反人權等,都是令人不安的人權事件,讓世界人權宣言七十周年的到來,似乎不但不適合慶祝,甚至值得為人權的未來擔憂。謝理事長並強調,台灣正面對廢死、同婚、各式各樣的歧視、言論的仇恨與濫用、環境的人權內化等人權事件,執政者應謹記人權的實踐不是沒有成本的免費午餐,超越天真的態度,才能讓去歐洲化、去西方化的人權在我們的文化、文明裡生根、滋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律師認為在世界各國眼中台灣的人權發展受到肯定,特別是性別平權,顯示「人權立國」並非空話,但還有許多進步空間,例如美國國務院2017年度人權報告,指出:台灣最重大的人權問題為官員貪腐與對外籍勞工的剝削,包括強迫勞動;歐盟執委會2015年將我國列為IUU不合作黃牌名單,迄未解除;另外在新南向政策架構下,家庭看護遠洋漁工如果無法納入勞基法,將成為國際人權汙點。羅政委並期望透過擬定亞洲人權憲章、建立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發展區域人權組織、建立東亞人權連線等工作,將台灣打造為亞洲人權中心,為世界人權進展貢獻。

    台灣民主基金會廖福特執行長則表示,人權的實踐不是有或無、零與一的簡單標準可以檢視,要用什麼標準評價人權的實踐,是值得思考的議題。並指出現在全世界已經有超過一百國成立國家人權機構,敦促台灣應該盡速成立,以跟上國際潮流。針對同性婚姻的公投等議題,廖執行長強調人權不是全部由多數決決定,人權的出現某種程度就是為了抗拒多數決的濫用。另外在我國多項國際公約施行法通後,理論上有國內法效力,但廖執行長指出我國司法實務上對國際人權公約的適用「像在玩左輪手槍」,有高度不確定性,呼籲司法院未來應發展實際準則,並建議以修改施行法方式增加確定性。

    提問時間觀眾詢問廢除死刑在台灣的落實問題,羅秉成委員回應在政策上,法務部已經重新啟動逐步廢除死刑小組,換言之,「逐步廢死」仍然是政策目標,儘管社會上對廢死的接受度不高,如果看歐盟相關歷史,各國達到全面廢除死刑的目標也不是用民意調查來決定,否則恐怕難以達成目的,這個議題需要更多社會溝通,廢死聯盟推動的是類似民主審議的方式,在此之前,可以做的就是少立死刑的法律、少判決、少執行死刑,甚至像韓國不執行死刑,無論如何推動廢死都需要凝聚更多共識。

    立委陳曼麗也到場聆聽,指出遠洋漁工在漁業署與農委會等公部門間互踢皮球,工作環境惡劣、人權堪慮受到國際關注。羅政委回應掛台灣國旗的遠洋漁船可能聘三種人: 本國人、境內雇用、境外僱用的外籍漁工,分別適用勞基法、就業服務法、遠洋漁業條例,最後一類不適用勞基法,無法進行勞動檢查。目前這些境外雇用外籍船員的保障是用遠洋漁業條例授權子法訂定定型化契約,當中規定月薪至少450美金,本來是地板,但現在都被當成天花板,本來給超過的都降為450美金,羅政委認為未來應該朝國際勞動組織(ILO)188號公報所訂600美金調整。廖福特執行長補充除了薪資待遇之外更要注意人道的工作條件。

    最後謝英士理事長強調台灣的國土資源少,我們關注人權很難避開環境的關係,也難以迴避自然資源問題,包括永續發展的面向,並引述已故國際法院法官的話: 人權最大目的是讓人自由—期望我們共同思考,改善不自由的地方。

(上圖)台灣國際法學會_謝英士理事長

(上圖)政務委員_羅秉成教授

(上圖)台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中央研究院研究員_廖福特教授

(上圖)議題討論

(上圖)陳立法委員曼麗蒞臨指導

 

感謝媒體報導本活動

台灣好報 人權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了嗎? 
世界人權宣言70周年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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