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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檢察官與國際法論壇』活動紀錄(三)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處 (2019-05-27)

活動日期: 201952410:30~16:10

活動地點: 西門紅樓

台灣國際法學會、法務部、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 合辦

〔第二單元 洗錢防制.電信安全,共四位講者〕

一、金流秩序 ─國際躍升新規範/ 蔡佩玲,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組長

國際上從1920年開始發現追查犯罪金流相當重要,30多年前多國成立「國際洗錢防制等警政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Laundering, FATF),目的在管理金流秩序,而台灣是亞太洗錢防制中心的創始會員國。台灣在20年前引進洗錢防制法,目的在使台灣成為亞太洗錢防制的樞紐,然而20年後卻發生兆豐案,這使大家非常震驚,為什麼過去台灣被期待成為洗錢防制的先驅,20年後卻這樣呢,原因就是因為台灣空有制度,還沒有將洗錢防制的精神內化。兆豐有能與國際競爭的優秀業務能力,但是卻沒有人教它如何遵守法規。台灣要有這樣的認知,才能跟他國在更好的基礎進行競爭。

二、第一商業銀行盜領案之實質影響/ 李彥霖,臺北地檢署檢察官

106年7月10日之第一商業銀行ATM遭盜案,22位被告涉案,其中3位被告遭起訴、判刑、執行,19位被告遭通緝而告一段落。臺北地檢署李彥霖檢察官負責偵辦此案。他指出,隨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來臺評鑑,及近年來政府對洗錢防制、跨國組織犯罪、查扣、沒收犯罪不法所得、國際情資交換、國際司法互助等議題之重視,「一銀盜領案」之案情就上開議題或多或少均有涉及,在實務上有一一檢視、探討之必要。

三、檢察官偵辦跨國電信詐欺集團之挑戰/ 廖倪凰、黃振倫,苗栗地檢署檢察官

多年來,電信詐欺一直是我國檢警犯罪偵查之重點項目,電信詐欺集團隨著時代演進,詐欺手法、組織及分工不斷精進,進而發展出跨國電信詐欺集團之犯罪組織型態。當檢察官偵辦跨國電信詐欺集團時,所遭遇之困難有哪些?我國如何與外國政府展開打擊犯罪之司法合作?當遭遇國際壓力或法律爭議時,檢察官應當如何處理?人犯歸國後,檢察官又需面臨哪些挑戰?此類案件如何將被告定罪?犯罪所得如何歸還被害人?均屬近年來社會關注之重要議題。

本場演說以我國檢警於107年間偵破我國國人在歐洲設立跨國電信詐欺集團案件,介紹檢察官偵辦跨國電信詐欺集團之國際刑事司法合作模式及司法實務所面臨之挑戰。

四、跨境電腦犯罪偵辦之未來走向—從「電腦犯罪公約(Convention on Cybercrime)」暨「In Our Sites行動」出發/ 陳昱奉,嘉義地檢署檢察官

2019年3月12日,是網際網路誕生三十週年。時至今日電子郵件、雲端服務、社群媒體、行動通訊、金融科技(Fintech)、等依附網路而生的工具,普遍進入人類生活。從而,我們可以明確預見,未來人類各種犯罪活動將依附網際網路與電腦裝置而生,甚或未來我們恐將難以想像,各種刑事案件的證據,與網際網路和數位內容毫無相涉餘地。網路世界如何維繫秩序? 電腦犯罪公約(Convention on Cybercrime)是否能發揮功能? 陳檢察官在活動中有詳細的介紹。

 

*「檢察官與國際法論壇」演講內容將發表於台灣國際法學刊第15卷第2期,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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